中央商情網╱中央商情網 2012-01-11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012年1月11日電)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今天表示,春節期間,高雄市計程車運價將自民國101年1月21日起至27日止共7天按錶計費,全天再加收新台幣50元。

交通局說,春節期間讓計程車加價制度行之有年,即從小年夜起至大年初五止,全天按錶計費加價50元。

交通局呼籲計程車駕駛人勿再超收車資,提醒春節期間並無法律假期,若經乘客檢舉超收車資,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9000元。

交通局歡迎民眾遇計程車司機超額收費或其他違規情事向監理處或交通局申訴。

 

新聞來源:http://n.yam.com/cnabc/fn/201201/20120111686475.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aimo333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